军队文职考试

 

军队文职考试指南

军队文职招考对象

公告阶段

考试指南

报名阶段

考试阶段

成绩阶段

面试阶段

备考推荐

录用阶段

军队文职备考交流

  军队文职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能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5年全军面向社会
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报考指南
 
(一)军队文职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和一般性技能保障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军队文职考试
1. 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主要区别:2年内有无缴纳社保)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对博士招考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 招考流程
 
 
军队文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第一条: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第二条: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或者因道德品质不好、组织纪律性差、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其他处分的。
第三条: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第四条: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二)学历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以放宽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第一条: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任意一眼矫正视力(可佩戴眼镜)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五)年龄条件
2023年军队文职管理技术岗,在年龄条件上有以下要求。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以后出生)。
 
(六)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军队文职加分对象
(一)军烈属等人员
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二)疫情防控相关人员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现役人员),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军队文职招考程序
(一)报名入口
2023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信息,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
 
(二)网上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 -> 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 选择报考岗位 -> 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 网上缴纳报名费并打印报名回执单 -> 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生注意:
①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以及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②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④对博士招考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并且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⑤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并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军队文职报名材料
(一)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学籍电子认证/验证报告。
2. 在校应届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3. 在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取毕业证的,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均可,但均须标明当年规定时间毕业日期。
4. 研究生在读的,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可于当年毕业和授予学位的相关证明。
5.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6. 社会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工作证明,可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证明;社保证明,可由社保局开具证明;无工作可开具待就业证明。
 
(二)资格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1)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刚评定的,则需评定机构出具专业资格证明。
(3)以考代评的,则需组考机构出具相应的成绩单证明,具体有组考机构来确定,你的准考证号、成绩单编号或者身份证号,均可作为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代替)。
考生注意:一些岗位是未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的,酌情考虑准备。
2-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1)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通常都是通过考试获取的,此时可以用你的成绩单来代替,或者由组考机构出具相应的成绩单证明、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证明等,准考证号、成绩单编号或者身份证号,均可作为你的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代替)。
考生注意:一些岗位是未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的,酌情考虑准备。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离职的,需原单位或曾从事过工作的原单位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即可。
(2)尚未离职的,需要你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其他证明材料
1. 有性别要求的,提交身份证正面。
2. 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转正登记页)。
3. 要求工作经历的,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单位性质、从事岗位等),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
4. 有户籍所在地要求的,提交居民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集体户提交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
5. 定向招考或优待加分的,提交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证件、入伍通知(批准)书,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提交单位相关证明(2023年是否还有该政策,以官方发布要求为准)。
6. 其他条件明确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证明、获奖立功证书等;有特殊专长要求的,可以提交相关资质证书、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没有材料的可暂不提交,面试时再进行考察。

↓↓↓关注军队文职考试网官方微信号,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