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招聘特岗教师职位表
为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经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招聘一批重庆市2024年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4年全市3个区县农村学校共招聘特岗教师60名,其中中学教师39名、小学教师21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重庆市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若某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2:1;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附件下载:重庆市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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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名时提供本人学籍号;
8.报考语文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9.属所报考区县生源的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上述顺序排序并优先录用;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下列情形,不属于报名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8.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
11.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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