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培训: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6)
2011-09-06 15:4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安徽公务员培训之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
安徽公务员培训26.遗言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放弃继承遗产应适用( )A.转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赠 D.法定继承
27.继承人在遗产处置前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 )A.承受继承 B.放弃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28.根据《继承法》,转继承人必需是( )A.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B.继承人的继承人C.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29.甲除了三个儿子乙、丙、丁和一个孙女戊(系乙之女)之外再无其他亲人。甲订立遗言,决议其如今寓居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但乙不幸先于甲逝世。请问甲逝世后,房屋由谁继承?( )A.依据转继承,由戊一人继承B.依据代位继承,由戊一人继承C.由丙、丁继承D.由丙、丁、戊继承
安徽公务员培训3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下列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A.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 B.因胁迫而结婚的C.双方有制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D.双方未依法实行结婚注销程序的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