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培训: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5)
2011-09-06 15:4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安徽公务员培训之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
安徽公务员培训21.甲(10岁 )与父亲一同在路上漫步,对面乙牵着的一条狗忽然向甲攻击,此时甲父正与路边熟人说话,没来得及顾得上甲,最后甲受重伤。甲的损失由( )承当。
A.乙承当 B.甲承当C.甲父承当 D.乙和甲父共同承当
22.某杂志为扩展销量,精心炮制了某著名影星甲的一段绯闻,给甲带来了极大的肉体痛苦。甲将该杂志告到法院,下列义务方式不适用于该案的是( )。
A.赔偿损失 B.消弭影响、恢复声誉C.赔礼抱歉 D.扫除阻碍
23.甲与乙为邻居,甲长期将自家杂物堆放于乙家的厕所门前,乙享有( )。
A.返复原物恳求权B.扫除阻碍恳求权C.消弭风险恳求权D.赔偿损失恳求权
2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高度风险作业致人损伤民事义务构成要件的是( )。
A.须从事高度风险作业B.有损伤事实的存在C.高度风险作业与损伤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D.行为人客观上有过错
安徽公务员培训25.关于人身伤害,既能够适用财富义务方式,也能够适用非财富义务方式。下列属于财富义务方式的是( )。
A.恢复声誉 B.消弭影响 C.赔礼抱歉 D.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