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培训: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4)
2011-09-06 15:4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安徽公务员培训之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冲刺试卷
安徽公务员培训16.债的关系不会因( )而发作。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丢弃
17.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以下对违约的救济方式中不能并存的是( )。
A.违约金与违商定金 B.损伤赔偿与合同解除C.损伤赔偿与继续实行 D.违约金与继续实行
18.债发作的缘由不包括( )。
A.侵权 B.无因管理 C.紧急避险 D.不当得利
19.依据民事义务内容的不同,民事义务可分为( )。
A.实行义务、返还义务和赔偿义务B.违约民事义务与侵权民事义务C.按份义务与连带义务D.财富义务与非财富义务
安徽公务员培训20.民事义务的承当方式不包括( )。
A.中止损害 B.罚款 C.返还财富 D.赔礼抱歉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