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培训: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知识点练习(2)
2011-09-05 14:5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安徽公务员培训之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知识点练习
安徽公务员培训6.黄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一子,女儿早已出嫁。黄老太太的老伴逝世后,儿媳不断照顾她。黄老太太逝世后,留下存款2万元和房屋一间。黄老太太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上述财富。儿媳以为她对黄老太太尽了主要的奉养义务,应当多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儿女两家平分遗产
B.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C.媳妇应为第一次第继承人
D.媳妇与女儿、孙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7.代位继承人能够是被代位人的( )。
A.子女 B.外孙子女 C.外曾孙子女 D.配偶
安徽公务员培训8.甲被法院宣布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局部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呈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富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富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富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富返还给甲
9.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益( )。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安徽公务员培训10.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署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言,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端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置?( )
A.法定继承 B.遗言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