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2011年国考常识篇(3)
2011-10-02 09:2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鲁木齐市的甲公司长期租赁乙公司的临近大十字街的房屋,经过装潢后开设桑拿浴室,对外经营,并为桑拿浴室投了50万元保险。后因甲公司长期无力支付租金,乙公司屡次派人上门索要,恶语相加,声称再不给钱就将封锁桑拿浴室。甲公司召集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应对策略,经全体一致同意,决定放火烧毁桑拿浴室,一来解对 乙公司之恨,二来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甲公司在放火后为稳妥起见,又买通保险公司公估人员丙,出具了对甲公司有利的评估意见,最终如愿以偿。
【答案】(国家公务员考试)
1.C。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分担债务。可知,甲乙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中任何一人承担
2.B 解析: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A 解析:依民诉法第24条、《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选A。
4.B 解析: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劳动教养也是行政制裁的一种。据此,答案为B。
5.A 解析: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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