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解读(2)
2012-04-16 14:10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三、招聘条件注重细节
(一)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在2012年公告中,在招聘条件中明确指出“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这给了一些想要报考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历职位的明确指向性指导,可以减少因不理解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而出现的报名不通过情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在2012年公告中,对不得报考人员情形进行了整合,把之前公告中的(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两点合为一点,表述相对清晰。
(三)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强调招聘的公开透明,杜绝“萝卜”招聘。选拔最适合的人才从事最合适的岗位工作。这也是招考政策的一个具体化呈现。
其他的招考条件依循往年,希望各位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切实报考,确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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