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包河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230人|安徽人事考试网(4)
2012-04-07 10:0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3357296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3357793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hrsj.baohe.gov.cn)、包河区教育体育网(www.bhedu.cn)。
附:《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相关文件1: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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