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芜湖乡镇卫生院招聘131人公告(4)
2012-03-23 10:1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四)择优选岗
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必须坚持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量满足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同时兼顾考生意愿,制定本县选岗办法并报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备案。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负责择优选岗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选岗时因考生自愿放弃(需作出书面承诺)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据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试自理。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时间、时限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卫生局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各县卫生局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新进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八、监督检查
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应接受同级政府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3991138
芜湖市卫生局 0553-3836574
监督电话: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3991159
芜湖市卫生局0553-3832157
附件:2012年安徽省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计划表.xls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
2012安徽乡镇卫生院培训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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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别 |
科目 |
费用 |
报名 |
网校课程 |
医学基础知识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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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