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合肥乡镇卫生院招聘179人公告(4)
2012-03-23 10:1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按1:1比例确定人选。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八)签约聘用
各县(市、区)人社、卫生部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将审批后的人员名单及时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乡镇卫生院须按省、市及本县(市、区)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3536115(政策)、0551-3536506(监督)
合肥市卫生局0551-3537642(政策)、0551-3537641(监督)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2615147(考务)
附件1:《2012年度合肥市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计划表》
附件2:专业考试科目表
附件3:县区联系电话、网址一览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2安徽乡镇卫生院培训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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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别 |
科目 |
费用 |
报名 |
网校课程 |
医学基础知识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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