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14人简章(3)
2012-03-19 08:4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七、面试或专业测试
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农校、卫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不再面试。
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专业测试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在报考本招聘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岗位考生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前一天的18:00,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当日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组所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6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八、成绩合成
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笔试成绩为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报考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20%,三项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报考农校、卫校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九、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直主管局及其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或教师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决定取舍。
十、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阜阳先锋网、阜阳人事人才网、招考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主管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的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8月底之前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先锋网、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73009
2、考务电话 0558-2262161
3、监督电话 0558-2264191
相关文件1:阜阳市201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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