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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分校
【导读】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3986,0563-1238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

(五)面向全市(县)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职位

       全市(县)范围内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以下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1、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须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为毕业后工作满1年;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关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六)面向全市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职位

1、须任大学生村官3年以上(2008年10月以前任职);

2、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七)面向全市优秀村干部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职位

1、须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职务4年以上(2007年10月以前任职);

2、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八)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罚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有其他不得报考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公开推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宣城日报》、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宣城先锋网(www.xcxf.gov.cn)、宣城市政府网(www.xuancheng.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工作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组织。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其中报考副县级、副科级领导职位的,每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数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其中,面向全国选拔的副科级领导职位,每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数达到6: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拔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市直单位(包括中央、省驻宣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市公选办报名;各县(市、区)公选办设立报名初审点,具体负责本县(市、区)职位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陆宣城市先锋网(www.xcxf.gov.cn)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有关任职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4)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宣城市外报名者,报考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可到宣城市公选办报名;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可到各县(市、区)公选办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邮寄报名须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名表、报名照片寄至宣城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或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及诚信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参考资格。笔试前,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市公选办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公开推荐(只限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招商局副局长、市纪委(监察局)副县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副县级干部职位)。由各县(市、区)委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市管干部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此外,各县(市、区)还要按照知情参与原则,选择参会人员五分之一左右的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会议推荐。根据推荐结果以及本人德才表现,按照每个职位每个县(市、区)一般不多于2人,由各县(市、区)委审查确定推荐上报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对报考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招商局副局长职位初审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及本人德才表现,按照每个职位不超过1人的额度,推荐上报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副县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副县级干部职位,面向全市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干部的副科级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只考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各按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只考公共科目或专业科目的,直接根据所考科目计算笔试成绩)。笔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公开选拔命题机构或有关专家、领导干部负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所选拔职位要求命题,统一阅卷。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职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五)资格审查。面试前,考生需将本人有关证件材料原件送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由市公选办发给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面试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大评委制等方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公开选拔命题机构或有关专家、领导干部命题。面试试卷总分100分。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与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相关方面代表组成,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和监督。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成绩,每个职位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七)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县级领导职位考察对象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副科级领导职位考察对象人选由县(市、区)委组织考察。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副县级领导职位由考察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2名建议人选,经市委组织部按干部任用程序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差额投票表决,确定拟任人选;副科级领导职位由考察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2名建议人选,经各地组织部门按干部任用程序研究后,提交县(市、区)委研究并差额投票表决,确定拟任人选。县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果某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则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委任制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对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依法免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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