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直医院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28 16:54芜湖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安徽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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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安徽省直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总成绩须达到15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要求,按照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5∶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96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08968。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须本人前来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要求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
(2)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书原件或原单位录用备案花名册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科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二级及以上医院资质的证明材料等)。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的书面证明。
(5)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列入递补名单(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6月7日17:30。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3000003和3000005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3000004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1.专业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对相关治疗技术掌握程度,原理和技能水平等),技能测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和分析、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和专业测试方式要求,分别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其中半数以上考官外聘。考官的具体产生方式按省委组织部及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进行。
(四)专业测试其他事项
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须于专业测试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五)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最终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安徽省直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要求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受聘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办公厅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全程参与指导把关,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8968
监督电话:0551—6260891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文标题:安徽省直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先锋网(原链接MD5:218a0e6085cd34170add8381fbd650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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