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地市级常识判断分析:依法治国从我做起
2017-12-10 19:07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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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从我做起
安徽华图 杨斌
2018年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已经落下帷幕,不管战果如何,我们终要面对或忧或喜的结局。小编整理了网上发布的国考地市级20道常识判断题目,发现今年的题目与往年相比有着重大的改变。尤其是法律部分的考察比重占据了常识的半壁江山,涉及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劳动法》《律师法》《宪法》等。接下来我们就一起详细的分析一下:
一、《劳动法》
据考生回忆在今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第9题,重点对《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进行了考察。
例如: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A.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
B.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500元押金做担保
C.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从以上《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本题答案为D选项。
二、《合同法》
据考生回忆在今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第12题,重点对《合同法》进行了考察。
例如: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全部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交货中的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甲公司可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则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此从以上《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全部冻结后,是可以中止合同的。本题答案为C选项。
通过对法律题目中的两道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常识的考查套路一如从前,只不过是题量有了明显提升。这也再次给基层工作者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的政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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