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面试应急应变
2012-05-30 14:59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第六章 应急应变
6.1应急应变概述
6.1.1基础理论
我们希望世界是始终有序的、可控的,但事物的发展并不总是如我们所预料,不确定性是常态,确定性是暂时的。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突发事件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面对突如其来的各种问题,我们必须掌握一定的处理方法、具备相应的应对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不受太大影响,重新回到正常有序的状态之中。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中明确指出:公务员应当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公务员考试的结构化面试中,对这种能力的考查主要通过应急应变试题来体现。
应急应变类试题是设置一个特定情景,要求考生处理其中突然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以此考查考生处理突发事件与棘手问题的能力。也就是要求考生面对意外事件的压力,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并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这类试题能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考查考生的能力与素质。
题型特点
应急应变题型的一般特点包括:
题中设定情景或身份;
突然发生棘手的事件、失控的场面或出现无序的状态;
提问方式一般是:“怎么办”、“怎么做”、“怎么处理”等。
题型分类
应急应变类试题主要分为两类:
一般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主要指处理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尤其是会对正常工作秩序与原有工作计划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这里的公共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在以往面试中,以一般性突发事件处理试题为主,很少出现纯粹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试题。但近年来,以公共突发事件为背景的试题有所增多,如流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等。
6.1.2测评要素
★应急应变类试题的主要测评要素是应变能力,在考官评分表中的表述如下:
表述1:“有压力状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考虑问题周到。”
表述2:“对事物的变化反映敏捷自然,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处理问题恰当、得体,心理承受能力强。”
★在《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中表述如下: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
——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
——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在其他文件或公考专家的文章中涉及到应变能力与应急应变试题的表述如下:
表述1:“测评要素:应变能力。即处理突发事件及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即在有压力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迅速灵巧地化解危机,解决问题,能多角度思考问题,随机应变、触类旁通,判断正确,处理得当。”
表述2:“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面对突发事件,及时迅速做出正确反应,采取适当方法和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表述3:“应变能力是指面对意外事件的压力,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并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通俗地说就是应对变化的能力。”
表述4:“应变能力:敏捷性、灵活性、方法的有效性。但假设情景难以达成非解决不可的紧张状态,难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表述5:“注意观察考生在突发事件下的冷静、理智的素质和宽容、忍耐的心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6.1.3考查核心
通过对测评要素的解读与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应急应变类试题的考查核心在于:
一是考查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即提对策的能力。面对突发事件与复杂情况,考生能否做到:及时应对、全面考虑、措施得当。
二是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与情绪稳定性。在有压力的环境下,考生能否做到:情绪稳定、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反应快速。
6.1.4答题原则
从测评要素和考查核心出发,我们将应急应变类试题的答题原则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心理稳定、快速反应
二、工作为重、以人为本
三、轻重缓急、有序处理
四、多方协调、合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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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