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培训: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家庭
2011-09-09 09:4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芜湖华图【导读】安徽公务员培训之2011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家庭
一、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5.计划生育原则
(三)身份法律行为与身份权
1.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我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
二、亲属关系原理
(一)亲属的概念与种类
1.亲属的概念
2.亲属的种类
配偶;血亲;姻亲。
(二)亲系、行辈与亲等
1.亲系
亲系的概念;亲系的分类。
2.行辈
行辈的概念;行辈的分类。
3.亲等
亲等的概念;亲等的计算方法;我国婚姻法关于亲属关系计算方法的规定。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1.配偶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2.血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3.姻亲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责任编辑:芜湖_艾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