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宿州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第一次递补通知
2012-05-30 10:4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未知各位考生:
因5月25日、26日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部分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对缺额职位予以递补 (名单详见附件)。请递补入围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二、资格复审地点:宿州市银河一路市政府主楼229室(市内乘8路公交到市政府站下)。
三、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递补名单。
四、资格复审要求: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2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大学生“村官”凭组织部门、“特岗教师”凭教育部门、“三支一扶”凭人社部门、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凭共青团部门出具)。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的考生,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70元。
3、不接受邮件、邮箱、传真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告知。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州先锋网,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相关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发布。
附:宿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资格复审第一次递补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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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考录办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