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蚌埠教育局所属单位招聘教师26人
2012-05-14 09:4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为适应蚌埠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12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条件及范围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及具体单位的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根据不同学科(专业)需求情况,分为三个层次岗位进行招聘。
1、硕士研究生(共18名)
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取得硕士学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体育、服装设计学科暂不要求,但必须在录取后两年之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本科毕业生(共4名)
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毕业研究生,教师资格暂不要求,但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之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专科毕业生(4名)
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各层次岗位招聘的具体学科(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6)蚌埠市(含所属县区)在职在编教师。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如在本简章发布前,市教育局局属招聘单位先期发布的招聘信息内容与本简章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简章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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