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201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2-04-05 14:2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宣州区编委同意,报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宣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12年宣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25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9名、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6名(具体见《2012年宣州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