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省农机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2011-07-14 08:5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芜湖华图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为确保我站2011年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4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8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农机推广总站办公室(合肥市陈村南路100号)。
联系电话:0551—5584980。 联系人:高玉泉。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省农机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必须在省人社厅规定的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20日上午8:30至17:30进行。考生请于7月20日上午7:40分前到安徽省农机推广总站办公室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农机推广总站六楼会议室(合肥市陈村南路100号,联系方式同上)。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以当天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组
考官组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其中外聘考官数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农机化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农机推广总站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农机化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经省农机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由省农机局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农机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5584980
监督电话:0551-2617144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安徽省农机推广总站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附:
安徽省农机推广总站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报考岗位 |
姓 名 |
统考笔试成绩 |
备 注 |
300188 |
专业技术 |
王金博 |
72.5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王 伟 |
72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任 珺 |
71.5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沈古新 |
71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王 磊 |
71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贾晓静 |
70.5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李 明 |
70 |
|
300188 |
专业技术 |
谈中琪 |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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