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1个部门颁发的《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法〔2013〕43号)和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3〕1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池州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
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
报考我市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池州市东湖路229号;联系电话:0566-2099036。
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池州市公安局大院东门信访接待室;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11号;联系电话:0566-2818018。
3、要求
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同时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发现,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7〕162号文件规定,缴纳55元体能测评费,并当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
(编辑:周丹丹)